香 港 培 正 中 學 的 誕 生是 神 的 旨 意,神 的 安 排,神 的 作 為 所 造 成 的

 

譚希天
(錄自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培正中學創校七十周年紀念特刊)

(一)

提起香港培正中學的誕生:學校主持人事前既沒有預定的決策,沒有既定的計劃,沒有充分 的籌備,及事情來臨,又未能踴躍參加,悉力以赴的辦理。它的誕生,卻完全是神的旨意,神的安排,神的作為所造成的,實在像傳奇式的故事,簡直是神蹟。是否 筆者故意說得神化一點?使讀者有驚奇感,但是事實如此真確,卑微無用的我又親歷其事,做了神所使用的工具,所知最詳,絕不是故意神乎其說。由於處理一宗與 教育和培正絕不相關連的事,在偶然倉卒無意間的演變,造就了培正中學誕生在香港,從此在不斷進展中,到如今,得天之佑,成為一間人所共知,人所重視,無可 否認數一數二的私立中學校。在誕生的過程,開始的經歷,時人得知者甚少。為事實的傳留,和頌揚神能,表彰神蹟,感謝神恩起見,趁著七十周年紀念校慶,作詳 細敘述,公諸大眾,謹此言明,作為交代寫作本文的動機和用意。

(二)

在一九三一年二月的一個禮拜日,我們在香港堅道浸信會做完了禮拜後,王國璇先 生和他的夫人,請我們到他在九龍太子道的府上午膳,用膳後開了一部汽車,載我們到九龍何文田窩打老道,看一幅廣大的地皮(即培正現在之地址)。該地皮位置 在九龍半島中心,前臨馬路,後枕小山,風景幽靜,環境甚好,當時附近甚少建築物。王先生和他夫人,發了宏願,擬向政府承購該地,建造一所禮拜堂。看完了該 地皮後,他徵詢我們的意見。我們見他倆有這等善意,所做又是絕好的事,地方也不錯,故大家十分同意他倆的主張,於是王君遂進行辦理向政府購地工作。

是年四月下旬,政府定期開投該地,每英方尺定價七角五分,共地二萬一千餘方尺,需地價一 萬六千餘元,限兩年內由承購人建上蓋四萬餘元。結果由王君代表教會,照價投得。投得後即繳交購地價銀,當時教會沒有存款儲備,捐款又恐緩不濟急,唯一的辦 法,祗有借錢購地,於是教會商決向國民銀行借用該款。但國民銀行主持人對於教會團體借款,必須覓有信用和富有的人三位,署名擔保,方允借用,於是由教會推 舉王國璇、林子豐和筆者三人,聯同署名保證,借用該款。王、林兩位,確屬富有,推選他至為適當,至於我則非富有。他們強我冒充闊佬,實不可解,而我自己亦莫名其妙的,有此斗膽,簽署保證二萬元的借約。款已借得,地價亦已交妥,購地手續,算是圓滿解決。

購地後轉瞬又歷一年餘,堅道浸信會因香港仔基址申請准予成立自理教會事,會友發生了嚴重 的歧見:一派主張立即照准,一派主張暫緩辦理,辯論商討得異常劇烈,歷時兩三月,結果卒通過准予立即成立教會。會友意見由此不能一致,且表現出不愉快的情 緒,建何文田禮拜堂的興致,就影響到一落千丈,沉寂無聞。但購地加建上蓋,政府所規定期間,為時無幾,逾限不建,即由政府依例將地沒收歸公,會反對此,都 似乎不甚關懷。倘若該地被政府沒收,對於向國民銀行所借購地的款,自然是要我們三名保證人償還。王、林兩位,俱是富有,對此也不大擔心,著急的恐怕祗是冒 充「闊佬」的我,因為要我負責拿數千元來抵償所借購地款,真是一件不平凡不容易的事,因此我那時常常為這事擔心,常常為這事思慮。

(三)

經過了一個長期的思慮,仍想不出妥善的對策。有一天,在辦公暇時,忽然靈機一觸,計上心 來,想出了一個金蟬退殼,脫身卸責的辦法。緣當時香港中國人自辦的中文學校,有如鳳毛麟角。基督教人士所辦的學校,更少之又少,連我自己的兒女,都要去天 主教所辦的學校念書。當時培正中學在廣州辦得甚有成續,如能在香港開設分校,倒是迫切需要,適應環境,最有機會有前途的事業。當時地價亦趨漲,如培正能照 時價承購該地之一半作建校用,不特可解決還了國民銀行的債,而且向政府負責加建上蓋的條件,也同時解決。這是一舉兩得,兩全其美的辦法,主意決定,遂安心 靜候黃故校長來港時,面談商決這事。

大約在一九三二年六月中的一天,黃故校長真的由廣州來港,到德輔道中嘉華銀行經理室找我 坐談。我就把我所擬在港購地建辦分校事向他獻議,列舉怎樣的需要,怎樣的有利和有把握,並且說及教會有地,即可購買進行,說得頗為合理動聽。黃故校長聽說 後亦有同感,但他說廣州培正現正因擴展建設尚欠下人家很多的借款,實無力可撥移款項,來港開設分校。假如在港就地有人能負責代籌得款項,他亦甚贊同開辦。 我即問他合共要籌借款若干,才能足夠開辦?他說:「購地、建築校舍、置校具、連開辦費,合共約六萬餘元。」當時我又莫名其妙的毅然答允負責替他籌借該六萬 元,作開設培正學校之用。當時培正在港校董事共有三人,除我之外尚有王國璇、林子豐兩位。黃故校長即用電話徵求王、林兩校董意見,王、林兩校董亦一致同意 培正在港開辦。計劃大致已定,祗候黃故校長返廣州召開全體校董會議通過,即可作實進行。

(四)

黃故校長返廣州,即召開全體校董會議,一致通過在港開設培正分校,並推選我兼任港校義務 司庫,協助黃故校長在港籌借款項,負責辦理建築校舍,籌備開辦。我受委託後,用學校名義,先向國民銀行商借二萬元,即蒙答允。其餘所需鉅款,決定在嘉華銀 行透支借用。款項有著,即進行購地,堅道浸信會將向政府所投得之地,出讓壹萬弍千玖百餘英方尺與培正,每方尺代價九毛八仙一五,計共用購地價壹萬弍千捌百 弍拾肆元叁毫。該地即現在由窩打老道入校門 AB 兩座樓房的地址。黃故校長感覺祗得地一萬二千餘方尺,實不敷辦學之用,遂與予商決,另行向政府投買相連後幅餘地,即前建平房和初中課室的地址,計共叁萬弍 千叁百柒拾方尺,以每英方尺七角半的價投得。價錢相當便宜,緣當開投時,得港紳黃耀東在場協助,力勸在場的競投者不必競投,因此地投承出來,是辦理慈善之 用,故當時無人競投,遂照底價投得。黃故校長,眼光遠大,深慮來日發展,地有不足,力勸浸會主持人,將前沽餘的地九千餘方尺,即現在大禮堂的地段賣給培 正,得款另行在別處購地建禮拜堂。堅道浸會,卒答允他的請求,將餘地盡行賣給培正,得款另在尖沙咀山林道購地建築。培正三次購地計共五萬四千餘尺,黃故校 長仍以為未符理想,因為想辦一間完備的學校,須有廣闊的運動場,但繼續購地,恐力有未逮,不得已向政府租賃學校後邊的山地數萬尺,開闢作運動場。校地問 題,遂告一段落,獲了圓滿的解決。